即墨区产品条形码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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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产品条形码的管理办法

作者:青岛康吉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7-22 08:12: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即墨区产品条形码管理,促进商品流通和国际贸易,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即墨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即墨区境内生产、销售、使用及进口商品过程中涉及的产品条形码的管理。

第三条 产品条形码是商品的唯一标识,具有全球通用性,用于商品信息的自动识别、数据采集和传输。

第四条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产品条形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编码规则与申请

第五条 产品条形码的编码应遵循国际通用的EANUPC标准,确保编码的唯一性和可识别性。

第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或进口商需向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产品条形码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企业基本信息、产品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颁发产品条形码证书。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 生产者、销售者或进口商应在其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正确使用产品条形码,确保条形码清晰、完整、易识别。

第九条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涂改产品条形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产品条形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章 信息服务

第十一条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建立产品条形码信息服务系统,提供产品条形码查询、验证等服务。

第十二条 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可通过信息服务系统查询产品条形码信息,了解产品真伪、产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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